浙江省住建厅批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65-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2019年8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按该标准执行。原《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建设发〔2016〕32号)同时废止。本次专业特别邀请了同创设计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设计所李伟峰所长就《新评价标准下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对新标准做了解读。
李所长具有多年的建筑设计和装配式深化设计的实践经验,本次讲座,他主要根据实际案例从装配率的计算、装配式建筑的确定、装配式建筑的等级划分等方面给进行讲解,让广大师生了解了新政策,收获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