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建设工程管理专业2019届毕业生第二次答辩将于3月30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答辩对象:未参加1月份答辩及首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
二、答辩时间:2019年3月30日9:00-11:30
三、答辩地点:I区307(准备室I308)
四、具体要求:
1、答辩前,答辩人应至少准备好以下材料:3份毕业综合作业(设计说明文)、答辩PPT。答辩老师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综合作业(设计说明),经毕业指导老师同意方能参加答辩。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规则,然后开始答辩。
2、答辩时,首先由答辩人介绍所做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项目结构形式、学生个人在项目中主要工作、如何完成等)。再有答辩教师对答辩人进行提问,答辩人不可携带与综作业有关的参考资料。
3、答辩名单和顺序具体详见附件,顺序允许协商调整。